2005/09/21

這不是一支煙斗



一篇關於文字與影像關係的有趣辯證文章

傅柯/詞與物描寫了瑪格麗特的畫作[這不是一支煙斗],來加以分析,從文字與影像的辨證關係來切入,加以陳述文字跟影像的關係。說明兩者的關係。
傅柯在文中指出,西方對於文字跟影像,從十五世紀到二十世紀,有兩種看法,一者是將兩者分開,就是說文字從屬於影像,或者影像從屬於文字。另一者將兩者平行看待,文字平行影像,影像平行文字。

前者即是用文字來說明影像,如藝術史教科書一般,用文字來記敘影像,用文字來對影像加以解釋,用文字來說明描寫影像,即是用文字書寫方式,來還原影像,將影像文字化。前者,這一種方式,因此有從屬關係,不是影像從屬文字,不是影像文字化,就是文字從屬影像,就是文字影像化,兩者的關係並不是對等的,兩者是一上一下的關係。前者的例子,就是保羅克利的畫作,他將文字影像轉換,他的畫作呈現了一種可以被書寫,他的畫作可以很容易被文字化,就是畫得很書寫性,畫的很文字性。

而後者,就是文字平行影像,影像平行文字,不是文字影像化,也不是影像文字化,兩者是不可以轉換的,兩者互相平行,不能互相來往,不能互相從屬,兩者是獨立的,對等的。後者就是,畫作無法用文字來陳述,畫作無法用文字來解釋,畫作無法用文字來簡單說明,畫作無法文字化,畫作僅僅可以被觀看,而無法用語言文字來解釋,畫作無法被書寫。

後者的例子,就是康丁斯基的畫作,康丁斯基畫抽象畫,無法被轉換成文字,無法用文字來加以說明解釋,他的畫作無法被轉換成文字。就是僅僅只能禦影像方式,無法用文字來說明。而瑪格麗特則更進一步,在她的這幅畫之中,有影像也有文字,有上面一支影像的煙斗,也有下面一段文字的煙斗敘述,因此兩者並存,似乎是用文字來說明影像。但是瑪格麗特的文字卻又否定了影像,影像畫一支煙斗,文字說這不是一支煙斗,文字顛覆了影像,文字並不說明影像,反而來否定了它,文字用來對影像做否定,用來對影像做反對。

而瑪格麗特的例子則是,指出了文字與影像的另外一種關係,在前兩者之外的另外一種關係,在這種關係之中,文字和影像彷彿可以轉換,但是又互相對反,既可轉換,又互相反對。在這三個例子之中,在克利,康丁斯基,和瑪格麗特的三個例子之中,我們見到了文字與影像的三種關係,克利是影像可以文字化,康丁斯基是影像無法文字化,而瑪格麗特,則是影像既可文字化,但又被反對。
在這個傅柯的分析之中,我們見到了影像與文字的三種關係。
轉載自中山哲研(吳文鐘)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維根斯坦曾經說過:借用文字表示某物或某種特殊意義是不可信的.圖畫也是一樣.
你可以去找1930年超現實主義革命的宣言,其中就包涵著有關圖畫與文字的論述脈絡.

Anonymous said...

HI:我是文鐘,你也在念研究所,
那個領域的研究所呀?
我跟你一樣,也都去咖啡店寫作。
論文順利嗎,我是不怎麼順利。
一起勉勵呀。